方寸對決

會員獨享!免費抽MyCard萬點

遠傳FETnet會員獨享!免費抽MyCard點數、全家拿鐵

還可以免費看電影聽音樂,豐富贈品等你試手氣

活動連結:http://ads.fetnet.net/TrackingLog/stmc.aspx?ids=H6YQ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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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2015/04/13(15:00)~2015/04/30(23:59)

活動資格與流程說明:

前往遠傳活動頁領取序號→至MyCard活動領獎專區抽獎→兌換獎品

  1. 參加者需具備遠傳FETnet及MyCard會員資格,非遠傳電信用戶亦可參加;
  2. 於活動期間內至遠傳FETnet活動頁登入,參加MyCard遠傳專屬活動,即可獲得一組活動序號,每一遠傳FETnet會員僅可領取活動序號一次(再次登入活動頁亦只會看到第一次登入時所領取之序號);
  3. 活動期間內憑活動序號登入MyCard活動領獎專區,即可參加抽獎,隨機獲得一種獎項。本活動結束後,MyCard再從抽獎名單內加碼抽出7-11禮券

獎品內容:

  1. MyCard5點:3,000組
  2. MyCard50點:20組
  3. 全家小杯熱拿鐵(HAPPY GO數140點):100組
  4. Omusic音樂7天體驗序號:2,500組
  5. 遠傳影城3天體驗序號:2,500組
  6. 7-11禮券200元:20份

獎品兌換方法

注意事項:

  1. 於MyCard活動領獎專區抽獎時,頁面會直接顯示是否得獎,將不另行通知,請得獎者務必留意之;MyCard點數、HAPPY GO點數、體驗序號等虛擬獎項將直接顯示獲得之獎項序號、密碼;7-11禮券200元得獎名單將於2015/05/08前公告於MyCard官方粉絲團,且《遠傳FETnet》將於2015/05/15前統一透過電子郵件發送得獎通知。請注意,實體贈品得獎者若未於得獎公告指定之期間內辦理領獎手續,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2. 本活動受贈之MyCard點數序號,僅限儲於MyCard會員帳號中,請於2015/12/31 23:59前儲值使用,逾期無效,每組序號限兌換一次。
  3. 本活動受贈之HAPPY GO點數券使用說明如下:
    (1)若您尚未成為快樂購卡卡友,請先申請加入(http://www.happygocard.com.tw),《遠傳FETnet》會員所填之身分證字號需與HAPPY GO會員帳號相同,方符合活動資格,請特別留意。
    (2)使用時,需先至HAPPY GO網站將點數券存於HAPPY GO會員帳號中,即可於全家便利商店兌換Let’s Café小杯熱拿鐵(小杯熱拿鐵售價為35元,實際品項以各店鋪現場銷售為主,查詢店鋪請點選此文字連結
    (3)全家便利商店可用HAPPY GO點數券4點兌換1元,遂HAPPY GO點數券140點可兌換35元商品,成功領取點數者不限制兌換商品種類。
  4. 遠傳影城3天免費體驗序號與Omusic7天免費體驗序號需於2015/05/31 23:59前完成開通,逾期無效,每組序號限兌換一次。
  5. 為維護參加者權益,故每一身分證字號及對應之《遠傳FETnet》會員帳號僅能領取MyCard點數/HAPPY GO點數券乙次。若身分證字號為偽造、變造者,或以連續e-mail群組信箱產生器或身份證字號產生器等電腦程式所產出之電子郵件帳號或身分證字號或個人資料,或以其他不合法、不正當之方式,例如利用程式獲取點數,而參加本活動者,《遠傳FETnet》得逕行取消其參加資格,並通知《智冠科技》、《鼎鼎聯合行銷(股)公司》停止發放點數,或取回已發放之點數。如上開行為涉嫌違法法律規定者,《智冠科技》與《遠傳FETnet》定依法追究,絕不寬貸。
  6. 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智冠科技》與《遠傳FETnet》的使用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7. 為了確保能正常收到得獎通知e-mail信函,建議您儘量不要使用免費信箱(url、giga、sina、pchome、校園bbs)。目前各大入口網站的信箱都有擋廣告信的機制(智邦、MSN等),以致正常寄發的得獎通知e-mail信函常會被歸類為廣告信,以至於無法收到得獎通知e-mail信函,有可能是被擋信或是歸類在垃圾信匣。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智冠科技》與《遠傳FETnet》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智冠科技》與《遠傳FETnet》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智冠科技》與《遠傳FETnet》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智冠科技》與《遠傳FETnet》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0. 參加者僅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設籍其他地區者視為無效參賽者。
  11. 活動中所獲得獎項,不得要求轉讓、折換現金、折換點數或重新寄送,《智冠科技》與《遠傳FETnet》保有活動修改、異動或停辦的權益。
  12.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智冠科技》、《遠傳FETnet》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13.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智冠科技》、《遠傳FETnet》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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